总师办 | 2022-01-27
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以下简称"罐车")保有量逐年增长,与此同时,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罐车"带病运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为了响应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规范罐车检验检测工作,2022年1月26日,总师办公室组织召开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技术研讨会,对常压罐体定期检验内容与要求、记录报告格式等进行了研讨。宋明大总工程师主持会议,电力能源事业部、化工行业事业部、油气储运事业部、工程中心、东营分公司、滨州分公司和潍坊分公司负责人及相关检验人员参加了会议。
院公司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技术研讨,外地出差以及分公司的检验人员调整工作安排参加了现场研讨,无法到场的人员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了网络交流。参会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罐体定期检验工作指南》以及实际检验工作,对作业指导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Q/SDTJ 32301-2022)进行了逐条梳理,对有争议的条款和检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以及检验记录和报告的内容、格式、填写说明等细节进行了深入探讨,在确保符合文件及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记录和报告格式,有助于提高现场检验工作效率。
后期,总师办公室将密切关注国家对危化品及罐车的治理政策以及罐车检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组织专家对罐车检验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为常压罐车检验业务的平稳发展做好技术支持。
研讨会现场